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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法说法》第11期:祖坟损坏起争纷,法庭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11-04 09:41:10 打印 字号: | |

近日,芮城县人民法院风陵渡中心法庭妥善解决了一起因祖坟损坏而引发的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一、基本案情

何某女娘家三座祖坟位于在风陵渡镇侯丰行政村北基自然村西沟南段,分别是何某贵、陶某花、何某牢之墓。祖坟东北方向建设有山西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某材料公司”)及山西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某能源公司”),由某单位统一建设管理公司排水系统。2022年10月20日和12月20日,上述两公司在排水时冲毁了何某女娘家祖坟,何某女及其亲属讨要说法,经村委会调解,某单位同意支付迁坟费15000元,但不同意何某女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因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何某女遂将某材料公司、某新能源公司及某单位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祖坟损毁损失72000元及精神抚慰金50000元。

二、调解过程

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李俊明考虑到涉及祖坟问题比较敏感,如果处理不好,有可能激化矛盾。为妥善化解此次纠纷,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承办法官先与何某女取得联系,通过“拉家常”的方式沟通了解情况,安抚其情绪,获得其信任,为调解奠定了基础。承办法官多次实地查看祖坟受毁现场,走访当地村民,与某材料公司和某能源公司积极沟通,了解到企业排水系统为某单位统一建设,且排放的废水符合国家污水处理标准,明晰了案件实质上是何某女与某单位之间的赔偿纠纷。

在全面了解案件的事实后,承办法官组织何某女与某单位在法庭进行面对面沟通,并对当事人析法说理,进行思想疏导工作。某单位表示,若何某女将祖坟迁走,愿意一次性支付迁坟费用25000元,此事就此了结。何某女知道了两公司并非恶意排水造成祖坟冲毁,对某单位的祖坟迁移赔偿标准也有了认知,最终撤回了对某材料公司、某能源公司的起诉,并与某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在何某女迁走祖坟后一个月内赔偿原告25000元。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三、典型意义

祖坟是后辈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重要媒介,工厂排水不慎冲毁祖坟,给死者亲属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面对双方矛盾纠纷,法官积极践行“浦江经验”,到现场查看坟墓受损情况,与原、被告面对面沟通,走访当地村民,倾听群众的呼声,查明案件实情。在调解过程中,秉持尊重逝者、照顾现实的原则,平衡情理和法理,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既保障了死者亲属的切身利益,又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源头,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王浩,系芮城法院法官助理

 
责任编辑: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