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陕西省潼关县人民法院黄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潼关县召开。
芮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红军,灵宝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森林,潼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锋华会签《黄河金三角三县(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三县(市)法院院长围绕黄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环境资源审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诉源治理等方面进行交流,推动建设协同共治的黄河金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8月11日,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陕西省潼关县人民法院黄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潼关县召开。
芮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红军,灵宝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森林,潼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锋华会签《黄河金三角三县(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三县(市)法院院长围绕黄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环境资源审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诉源治理等方面进行交流,推动建设协同共治的黄河金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