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定于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上午8时30分在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被告人贺建军故意伤害一案。审判长:夏鑫
2、本院定于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在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被告人杨建国交通肇事一案。审判长:夏鑫
3、本院定于2016年3月1日(星期二)上午8时30分在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被告人尚彦庆、尚彦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窝藏罪一案。审判长:夏鑫
4、本院定于2016年3月1日(星期二)下午14时30分在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被告人李盼交通肇事罪一案。审判长:夏鑫
5、本院定于2016年3月2日(星期三)下午14时30分在法院大审判庭依法审理被告人董振兴危险驾驶一案。审判长:郭自成
6、本院定于2016年3月2日(星期三)下午16时在法院大审判庭依法审理被告人阴金龙故意伤害一案。审判长:罗洪泽